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税收优惠政策(2026-2027年执行)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可享受税收减免红利,全力破解企业出口退货成本高、损失大的行业痛点。
核心适用范围:适用于1210(网购保税进口)、9610(直购出口)、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代码项下申报出口的商品,不含食品类商品。
核心优惠内容: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买家退货等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商品,需先补缴退税款项,再按规定申请免税退运。该政策大幅降低了企业逆向物流成本,减少滞销商品损失,盘活库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