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流程
一、备案前置条件与分类
(一)必备资质与材料
| 必备资质 | 具体说明 | 办理部门 |
|---|---|---|
| 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包含 "进出口业务"或"跨境电子商务" 等相关表述 | 市场监管局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必须办理 | 商务局 |
| 电子口岸卡(IC 卡 / USBKey) | 用于单一窗口身份认证与业务操作 |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山东分中心 |
| 银行外币账户 | 用于跨境收结汇 | 企业开户银行 |
| 税务登记 | 完成出口退(免)税备案 | 税务局 |
(二)企业备案类型
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分为以下 6 类,企业需根据自身业务模式选择:
- 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企业(B2C/B2B2C)
-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如自建平台)
- 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含仅 B2B 物流企业)
-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
- 境外跨境电商企业的境内代理人
- 其他跨境电商相关企业
二、海关备案流程(核心环节)
(一)首次办理海关备案(未取得海关编码企业)
- 登录系统
- 访问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sd.singlewindow.cn/
- 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或使用电子口岸卡登录
- 进入备案模块
- 依次点击:业务应用 → 口岸执法申报 → 企业管理 → 企业资质 → 报关单位备案
- 填写备案信息
- 选择备案类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 勾选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可同时申请基础备案与跨境电商专项备案)
-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报关人员信息、出资者信息等
- 上传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如有)
- 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系统自动生成,需企业盖章扫描)
- 跨境电商业务相关说明(可选)
- 提交审核与回执打印
- 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 "申报",系统显示" 海关入库成功 "
- 济南海关(淄博隶属海关)审核时限:1 个工作日内
- 审核通过后,企业自行打印报关单位备案回执(含 10 位海关编码)
(二)已备案企业新增跨境电商资质(变更备案)
- 登录系统
- 使用电子口岸卡或单一窗口账号登录
- 进入变更模块
- 依次点击:业务应用 → 口岸执法申报 → 企业管理 → 企业资质 → 报关单位变更备案
- 勾选跨境电商类型
- 在 "企业类型变更" 栏目中,勾选对应跨境电商企业类型
- 物流 / 支付企业需额外填写外部资质信息(如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等)
- 提交审核
- 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济南海关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变更
三、淄博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地方配套)
(一)平台注册与入驻
- 访问平台
- 淄博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https://kjzb.singlewindow.sd.cn/
- 用户注册
- 点击首页 **【企业入驻】→【入驻信息管理】** → "立即注册"
- 提交企业基本信息、海关编码、电子口岸卡信息等完成注册
- 完成备案
- 使用注册账号或电子口岸卡登录
- 完善企业详细信息并提交,平台自动关联海关备案数据,即时完成备案
(二)DXPID 申请(报文传输编码)
- 进入申请模块
- 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DXPID 申请
- 填写信息
- 输入企业基本信息、海关编码、电子口岸卡信息等
- 提交审核
- 平台审核通过后,生成唯一的 DXPID 编码(用于跨境电商数据报文传输)
四、其他配套备案(可选)
| 备案事项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办理部门 |
|---|---|---|---|
| 出口退(免)税备案 | 从事出口业务企业 | 单一窗口或电子税务局提交材料 | 税务局 |
| 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备案 | 从事跨境收结汇企业 | 银行直接办理或通过单一窗口提交 | 外汇管理局 |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备案 | 从事保税进口(1210 模式)企业 | 向济南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备案 | 济南海关 |
五、操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 材料规范
- 所有上传材料需为彩色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确保清晰可辨
- 物流 / 支付企业必须上传对应的行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审核时限
- 海关备案: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综服平台备案:即时完成(自动审核)
- DXPID 申请: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常见问题处理
- 备案信息错误:可通过单一窗口 "变更备案" 功能修改并重新提交
- 审核未通过:查看系统反馈的具体原因,补充完善材料后再次提交
- 电子口岸卡问题:联系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山东分中心(0531-95198)
- 政策咨询
- 淄博市商务局跨境电商科:0533-3183335
- 济南海关淄博隶属海关:0533-3181110
- 单一窗口技术支持:400-810-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