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申报条件
一、基础资质硬性条件
| 条件类别 | 具体要求 | 核心说明 |
|---|---|---|
| 注册要求 | 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 个体工商户、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主体不可申报 |
| 经营范围 | 营业执照需包含跨境电商相关业务(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跨境电商服务等) | 无相关经营范围需先完成工商变更 |
| 外贸资质 | 已完成海关备案(取得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电子口岸注册 | 必备跨境电商经营基础资质,无资质者无法开展 9610/9710/9810 等业务模式 |
| 税务合规 | 按规定完成税务登记,纳税信用等级良好(通常要求 B 级及以上) | 无欠税、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记录 |
| 信用记录 |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政府补贴资金属于财政专项资金,信用不良者一票否决 |
| 平台备案 | 在淄博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完成企业备案 | 部分区县补贴项目明确要求此条件 |
二、专项申报条件(按补贴类型分类)
1. 主体培育奖励(首次达标奖励)
- 年交易额首次达到200 万美元:奖励 10 万元
- 年交易额首次达到500 万美元:奖励 20 万元
- 核心条件:
- 交易额以海关认定数据为准(9610/9710/9810 等监管方式报关数据)
- 必须是首次达到相应门槛,不重复享受同级别奖励
- 交易数据需与海关统计系统完全一致,可追溯验证
2. 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补贴
- 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200 万美元(含)以上
- 核心条件:
- 企业此前以一般贸易(0110)为主,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 补贴范围仅限跨境电商业务产生的报关服务费用,不超过 50%,最高 5 万元
- 需提供新旧业务模式对比证明,区分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数据
3. 平台入驻与运营补贴
- 入驻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如亚马逊、阿里巴巴国际站、速卖通等)并产生实际交易额
- 核心条件:
- 平台入驻合同、服务费发票齐全,发票抬头与申报企业一致
- 补贴周期内有持续运营记录和交易流水,非空壳店铺
- 部分项目要求企业在平台开设自主品牌店铺,不支持纯代运营模式
4. 海外仓建设 / 租赁补贴
- 通过9810 监管方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
- 核心条件:
- 提供海外仓租赁合同 / 产权证明(租赁期≥1 年)
- 提供与海外仓运营相关的仓储服务协议、货物离境报关单
- 部分项目要求海外仓面积≥500 平方米或服务淄博企业≥10 家
5. 物流与报关补贴
- 跨境电商出口物流费用或报关服务费用补贴
- 核心条件:
- 物流 / 报关服务必须用于跨境电商业务(9610/9710/9810 等)
- 费用凭证(发票)日期需在补贴周期内,抬头与申报企业一致
- 物流数据需与海关报关数据匹配,形成完整证据链
6. 人才培训补贴
- 组织员工参加跨境电商专业培训(如平台运营、跨境营销、合规管理等)
- 核心条件:
- 培训需由有资质的机构或平台提供,培训时长≥16 课时
- 参训员工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后仍在职≥6 个月
- 提供培训通知、签到表、培训发票、结业证书等完整材料局
三、数据真实性与合规性核心要求
- 数据一致性原则
- 所有申报数据(交易额、费用、物流等)必须与海关、税务、平台三方数据一致,严禁篡改
- 交易数据以海关统计为准,平台流水、结算单作为辅助证明
- 材料真实性要求
- 所有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
- 严禁提供虚假合同、发票、报关单等材料,一经发现:
- 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 列入政府补贴失信名单,3 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专项资金
- 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 特殊项目附加条件
- 部分重大项目要求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项目可能要求企业上年度未享受同类中央资金支持
- 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可能享受优先申报权或更高补贴比例
四、申报资格自查清单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跨境电商相关业务
- 已完成海关备案和电子口岸注册
- 纳税信用等级 B 级及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 交易数据可通过海关系统查询验证
- 材料完整(合同、发票、报关单等)且抬头一致
- 符合具体补贴项目的专项门槛(如首次达标、交易额等)
- 非失信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