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新规生效!这类跨境卖家是重灾区......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5号公告》,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包括境外电商平台)向税务部门提交涉税关键信息,包括经营者的名称、收入及订单数量等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7号公告》,规定代理报关企业需向税务部门报送实际委托方的出口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出口金额),未准确报送者需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凡以代理形式出口货物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必须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其中,“实际委托出口方”是指出口货物的实际生产销售单位。
政策将于2025年10月起正式实施,首笔申报为第三季度(7-9月)数据,税务部门将通过平台、报关行、企业申报三方数据交叉验证,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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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数据来源与监管机制
新政背后是税务部门构建的“全链条监管网络”,三大数据来源形成闭环:
平台端:境外电商平台需同步卖家经营数据;
企业端:代理报关企业需报送委托方详细信息;
自主申报:纳税人按常规流程进行税务申报。税务系统将自动比对多源数据,识别差异并触发预警,历史数据虽暂不追溯,但10月后仍不合规者可能面临历史业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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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风险场景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卖家的传统做法正踩中新政监管红线,两大典型场景风险最高:
一、大陆公司运营、香港公司收款
这种模式最直接的问题是“出口报关抬头与收款主体不一致”,导致三方数据无法匹配。若还存在“借用第三方抬头报关”(买单报关)的情况,货物可能被直接认定为“内销”,税负成本陡增。
二:香港公司运营、大陆公司收取服务费
由于货物出口缺乏合规报关抬头,代理报关企业可能将38%的综合税负转嫁过来;同时,大陆公司收取的“服务费”需缴纳增值税,若未准确申报,还会面临“应税收入未认定”的额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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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转型路径出口
卖家重点关注流程和雷区首先要理清主体与报关模式:
自营出口模式:若是“自营出口”,需确保境内发货人与生产销售单位一致;
代理出口模式:若是“代理出口”,必须让代理企业完整报送报关单号、委托方信用代码及出口金额,避免因信息缺失被认定为“自营”而多缴税。

关注时间节点与预警10月1日前的历史数据不用补报,但10月后必须严格按新规申报,否则可能触发历史稽查。同时要关注税务预警指标,海关与税务部门设立申报数据阈值;系统自动监测异常申报行为并发出预警。重视采购发票管理无票采购的税负成本极高:一般纳税人无票采购综合税负达38%,而有票采购可降至2.5%;个体工商户无票采购税负最高47%,有票采购仅2.73%。卖家应优先选择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从源头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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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0”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对采用9610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模式的卖家来说,合规退税是降低成本的重要途径,整个流程需环环相扣做好细节把控。
首先是前期准备,要完成含税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要通过合规渠道报关,拿到标注“9610”监管代码的出口报关单,确保报关信息与实际交易完全对应。# 进入单证核对环节,重点要做到“单票匹配”:品名必须和报关单一模一样;数量上允许多张采购发票对应同一份报关单,但总数量得和报关单一致;计量单位则可匹配报关单中任意计量单位。# 退税办理环节,一至三类企业能享受“先退税后收汇”的便利,资金回笼更快,四类企业则需要先确认外汇到账再申请退税;需要准备好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合同和银行收汇凭证。要注意,各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细则存在差异,需根据属地要求调整单证准备方案。